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09日-2022年1月6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792678492
通讯地址:青州市王坟镇大石河自西股至涝洼段
青州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大石河西股至涝洼段综合治理工程 |
青州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 |
青州市王坟镇大石河自西股至涝洼段 |
附件:青州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大石河西股至涝洼段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注: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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