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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精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E管材搬迁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日环培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2025429(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287697268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阳河工业园

青州市精科塑业有限公司,邮编:262511

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1

年产1000吨PE管材搬迁项目(一期工程)

青州市精科塑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阳河工业园

 

附件:青州市精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E管材搬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版)

 

注: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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