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9953684747
通讯地址:蟠龙山路以东,龙涧路以南,现有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北厂区院内
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配套1×15MW炭黑废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 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蟠龙山路以东,龙涧路以南,现有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北厂区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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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配套1×15MW炭黑废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注: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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