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4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5908016089
通讯地址:青州经济开发区纽约路108号(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炭黑尾气余热锅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 青州经济开发区纽约路108号(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附件: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炭黑尾气余热锅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注: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CONTACT US
Copyright @ 2017~2025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8038303号-1 Powered by:duo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