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原潍坊瑞敏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0

一、概况

原潍坊瑞敏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城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东方路782号,是一家从事二氧化硫脲制造的小型企业。本地块占地面积4288m2,地块所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9°9'35.61"~119°9'39.87"、北纬 36°44'12.12"~ 36°44'13.66"

二、调查结果

土壤调查结论

本次共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水井),通过检测分析得知,原潍坊瑞敏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其中总铬满足《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氟化物、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但在土壤钻探过程中发现部分点位土壤颜色为绿灰色,建议进行进一步调查确定土壤颜色变色的原因;

地下水调查结论

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2个对照点位),地块内W1~W5 监测井5个监测点位NH3-N、菌落总数污染物监测因子全部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要求,W2W4W5监测点位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要求。

地块外2个对照点位,其中W0监测点位NH3-N、菌落总数、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要求;W0′监测点位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要求。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9月),地块内地下水超标因子不属于该工作指南附录H中“部分有毒有害指标的饮用水标准”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无需进行风险评估。

总结论

综上,本地块满足居住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但需进一步调查土壤颜色变色的原因,地块在开放利用过程中不能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同时对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超标地下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就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023610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电话:18678012965